2024 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024 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为仔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依法行政、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加强流动人口创新管理,搞好人口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省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进展先进市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市交各项工作任务,现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年工作目标 出生政策符合率达 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控制在110 以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95%以上,适时参查率 80%以上,双月随访率达 100%,计划生育奖特扶补助落实到位率100%,工作落脚点群众满意率达 98%以上。镇双新创建工作达标,省中心服务站创建达标,全年工作力争在全市的位次较上年有所提升。 二、工作序时计划 (一)第一季度(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1、回顾总结 2024 年度工作,做好对各村(居)的人口计生考核工作; 2、做好春节前后计划生育一线的维稳工作; 3、制订 2024 年度各类目标考核方案; 4、召开好 2024 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5、组织开展三月份的集中性服务与管理、照顾再生一孩已批未育对象的跟踪随访服务以及服药人员不良反应的随访服务工作; 6、配合市做好本年度计划生育奖特扶、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人的特别奖励金和非从业人员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补助金的兑现工作;开展新增农村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奖特扶对象的调查摸底及资料的初审工作。 7、按规定要求建好计划生育各类基础账册; 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 9、做好流出人员回归的服务工作,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好流动人口协议书。 (二)第二季度(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1、将 2024 年新增奖、特扶对象分类汇总上报市计生委政策科,并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做好申报工作,2024 年上半年应终止奖、特扶人员的情况一并上报。 2、组织召开民政、公安、卫生、劳服等部门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联席会议,讨论制订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整治方案及具体措施,迎接市组织的督查。 3、组织对两个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流进人口进行登记,并做好查验流进人口婚育证明工作,同时对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 4、根据省计生委对中心服务站的法律规范要求,积极争取省市项目配套资金,努力创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