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盗用公司公章要承担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1998 年 4 月 9 日法释〔1998〕7 号《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和 1987 年 7 月 21 日法(经)发(1987)20 号《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对公章和业务介绍信的管理和管理失职的处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归纳一下有几点:1、不得外借
单位不得将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出借给个人
个人利用此进行犯罪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对个人要追究刑事责任,出借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出借而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作为非法所得应没收
2、及时收回
单位应当在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后;单位聘用的人被解聘后,及时收回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其他有效措施
原承包人、承租人、法定代理人、受聘人用此骗取财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合同,单位不承担责任
延伸阅读一、公章的刻制、启用公章的刻制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