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重庆 xxxx 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本合同由下列七方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于 2017 年 07 月 18 日在重庆签订同时,根据各方在公司的实际承担的责任,各各方分为甲乙双方如下:甲方:1、企业法人名称:营业执照号码:2、身份证号:3、身份证号:4、身份证号:乙方:5、身份证号:6、身份证号:7、身份证号:股东各方有意通过技术、管理或货币出资成立"重庆 xxxx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的目标是立足于互联网,提供营销平台服务及商业策划、互联网销售等商业模式,从而建立起一家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能够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互联网企业。第一章公司设立第一条本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地方法规、政策和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协商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一致同意出资设立目标公司。第二条公司经营宗旨及经营期限:公司的宗旨:立足于互联网,提供营销平台服务及商业策划、互联网销售等商业模式,从而建立起一家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能够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互联网企业。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注册资本金 1500 万。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第二章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1500 万。第五条各方第一步实际出资比例如下:(—)XXX、XXXX、XXX 与 XXXX 共同出资 350 万,股权比例共 45%,四方股权均等。在公司注册股东名单及公司章程中,由 XXXX 代持四方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料中,XXX 对应股权为 45%。(二)XXXXX 等三人不出资以管理、经营及技术入股股权比例均为 18.33,共计 55%。共中,在公司注册股东名单及公司章程中,XX 及 XX 的股权由 XXX 代持。即公司注册资料中,XXX 对应股权为 55%。XXXX 等三人的管理技术入股产生的对价仅仅在原始股权设置阶段有效,后期增资扩股按约定的股权实际增资。(三)各位股东权益与所占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对应,不受代持影响。股东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按其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分担风险、亏损并分享利润。(四)以上出资视着公司原始股权出资。(五)公司进入正常运营后,如果需要继续出资,各方按各自所占股权出资。(六)在公司存续期间,未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之间不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亦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股东未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进行的股权转让,受让股权的股东丧失表决权和分红权。未经代表三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