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范本破产清算案件与破产和解案件的律师实务自不必多说,为了找到重整计划草案的设计方法,翻遍了破产法的规定,彻夜坐在电脑前搜集成熟的范本,但收效甚微,转而投入到最高院及中国破产法协会举办的学习讲座上,期间跟随主任李军红律师一起,转赴杭州、南京、北京、广西等地反复学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个破产重整的案件中,亲自设计出第一个重整计划草案(具有完全知识产权),该草案现已高票通过,并分享给大家,以供相互交流学习,具体如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会议主席及各债权人代表:有限公司重整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法院以(2019)中民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时指定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管理人通过定向推介、邀请谈判以及在媒体公开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等方式,邀请战略收购主体,经与战略投资人反复磋商与谈判后,确定公司为重整战略投资人(意向),并形成重整计划草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提请会议审议。第一部分释义1、2、“母公司”指限责任公司”;3、“子公司”指有限公司”;4、“债务人”指有限公司”;5、“管理人”指公司管理人;本重整计划草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结合有限公司的实际而编制,草案中的称谓:“人民法院”指“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6、“企业破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7、“其他法律法规”在无特别提示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体系,不含刑事法律及相关修正案或司法解释”;8、“重整”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重整”;9、“清算”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算程序”;10、“破产”是概括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算、和解及重整程序并称”;11、“职工权益”指“职工的法定权益及与职工人身具有较强依附性的权利或权益”;12、“生产资源”指“属于债务人所有或依附于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资质、资格、专有技术以及可以以金钱评价的技术或服务等”;13、“战略投资人”指“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以向债务人注资等其他形式而受让债务人企业全部生产资源并获得债务人企业全部或部分控制权的主体,目的是将债务人运营的事业推向健康发展道路,并能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回报”;14、本案中的“以下”、“以上”均含本数,“以内”均不含本数。其他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