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明确教师教书育人职责,进一步推动本科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是高等学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
教师是教学工作的直接执行者,要做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第二条教师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规定;要热爱合肥工业大学,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
第三条教师要具有高尚师德、优良师风,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要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第四条教师要热爱教学工作,全身心投入教学
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
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教师既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第五条教师要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既要以教学为基础开展富有成效的科研工作,又要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第六条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研究,不断更新教学理念,积极利用新技术开展信息化教学,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持续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资格与任课第七条课程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
首次担任课程主讲教师者,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通过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具备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有一年以上拟开课程的助教工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