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位育”伦理观所内在涵具的“时中”“权变原则阅读答案 “中和位育”伦理观所内在涵具的“时中”“权变原则,无论对于我们正确处理政治关系、经济关系、人际关系,还是我们个人的立身处世,都不啻是一种极好的价值抉择。它强调灵活变通,又不失准则,不违反规律,强调因时因地因物的变化,合宜适度地处理问题。 儒家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随着时间的运行而不断进展变化,因而人的行为也必须适应这进展变化。合乎这一规律的,则谓之“时中”。《中庸》云:“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时中”,就是根据事物与时进展的实际情况去把握与之相应的适中之道;“无忌惮”,则是不管事物与时进展的客观规律,而单凭自己主观之愿,无原则地肆意妄行,无所顾忌,如此也必难免陷入“过”与“不及”之错误两端。故《易·艮彖》云:“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孔、孟都非常强调“时”的观念,认为一切事物都有其相适应的时间。假如离开这一规律,就无法掌握中和之道。如在进展农业生产方面,孔子主张“使民以时”,孟子也认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在时代进展的观念上,孔子认为夏、商、周三代由于时代不同,故其“礼”也必须有所因革损益。这正如《易》所谓:“变通者,趋时也。” “权变”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时中”的思想。儒家认为,事物在根据常规不断变化的同时,还可以出现某些意想不到的反常情况,因此需要在“执中”的前提下,做到灵活变通。儒家把这种应变的灵活性称作为“权”。孟子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执一”,就是一种以片面、孤立、静止的观点看问题的方法,只有“执中用权”才合乎辩证法的观点。故淳于髡问孟子,当“嫂溺,援之以手”和“男女授受不亲”发生矛盾,将如何处理,孟子毫不犹豫地回答:“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这个例子生动地论证了“权”与“中”的关系,并强调了“权”的重要性。在特别情况下,只有对“礼”适时地加以变通,才符合中道。 可见,儒家“时中”“权变”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今日的社会日新月异,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这就需要我们运用“时中”“权变”来应对、解决日益繁多的突发事件,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