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员工入职管理制度一、目的: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提高工作效率。二、责任人:人力资源部、新员工所属部门领导。三、范围:适用于集团各中心及各事业部。四、内容:1. 人力资源部职责:1.1 体检1.1.1 因公司行业特征原因,企业要求员工体检结果符合公司健康要求。1.1.2 员工入职时需提供公司定点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合格者方可入职,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企业有权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1.1 .3 公司为正式录用员工提供免费入职体检,费用由员工入职后统一报销。1.2 入职办理1.2.1 与候选人确认入职时间以及需提供入职相关资料。1.2.2 向相关部门发出入职前的通知,包括员工入职日期,部门需要为候选人准备的相关物品,例如:电脑、座位、电话、文具等。1.2.3 凡被本公司录用的新进员工,应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并提交完整的入职资料,流程如下: 1.2.4 员工入职时填写《入职登记表》,同时须提供以下入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特别岗位上岗证(如会计证、驾照等),离职证明,社保证明及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人力资源部将上述资料连同简历资料、《面试人员登记表》严格核实、一并存档备案。1.2.5 员工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入职资料的,将视同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不予录用。已录用但资料不全或虚假者,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及核查员工工作履历真实性的权利,并可立即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及赔偿。1.2.6 新员工办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进行入职引导,员工阅知考核指标相关内容并由员工签字确认。1.2.7 劳动合同签订与试用期约定:新员工入职一月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2.8 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是三年,试用期为 3-6 个月,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1.2.9 试用期内因员工个人原因请假超过 10 天及以上的,其试用期限顺延。1.2.10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需提前三日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员工无法达到岗位要求,公司可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并不承担任何补偿及赔偿。1.2.11 安排体检合格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部分重要岗位需按人力资源部要求签订《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办理新员工社保等。1.2.12 人力资源部安排入职培训。2. 用人部门职责:2.1 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录用人员后,需向行政管理部申请工位,并根据工作需要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