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步行街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 万象步行街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 1、审批管理程序 1)品牌进场或移位必须填报区域《装修方案审批表》,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电气线路、开关箱等),并提供灯具、电线及 PVC 管的合格证
由运营经理签字,而后保安部、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审批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工程部方可审批合格
购物广场运营经理和总经理审核、签字,保安部报消防部门审核
2)办理动火、动电手续,交保安部安排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3)购物广场通知工程部安排现场监护指导和接电人员
4)购物广场营运部、工程部和保安部监护人员共同验收,最后接火营业
2、商场品牌装潢十五大禁令: 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
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1000 元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
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 1000 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 5001000 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 5001000 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 202400 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 200 元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 5001000 元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 元
9)严禁私自移动收银台和电讯设施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 5001000 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 202400 元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