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狗互嬉致人摔伤责任谁担 案情: 曾某是一位年逾七旬患有脑梗塞后遗症及高血压病的老人
某日傍晚,老人独自一人在广场散步,被告杜某、李某各自带一条自家饲养的宠物狗出现在现场,两只狗均未用狗绳约束
两只狗在广场上嬉戏,导致老人摔伤
老人是自己摔伤还是狗将其撞伤
两个狗主人如何分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原告因自身过失,应自行承担 40%的责任
二被告对狗撞人事件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遛狗时未配制狗绳约束,对老人摔伤构成了共同危险
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责任人应共同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未提出上诉
分歧 争点一:老人到底是自己摔伤还是被狗撞伤
本案中,老人摔倒后,被告李某上前将老人扶起,并通过小区保安通知老人家人,后由其家人送老人到医院就医
李某认为自己是学雷锋做好事,不应对老人摔伤负责
而另一被告杜某则认为,自己虽然当时在广场上遛狗,但没有证据表明老人是被自己的狗撞伤
当时广场上未安装监控摄像头,也没有目击证人能证实老人是被狗撞伤的
争点二:老人摔伤是否自己要负部分责任
争点三:两狗互嬉,老人摔伤
狗主人间并无共同故意,其过失行为也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产生后,该如何承担与分配
评析: 争点一的解决:日常经验法则与盖然性占优势的民事证明标准 经办法官认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实老人摔伤与两狗互嬉有直接因果关系
但就日常经验法则而言,原告作为受害人,其对于意外事件的发生原因,其感知是第一性的,两证人证明在扶起老人时,听到其抱怨“今日真倒霉,出门就被狗撞
”从普通老年人的心理活动而言,面对无利害关系人的帮助,在极短时间内编造谎言的可能性很小,也缺乏必要性
另外也是从日常经验法则看,两只宠物狗在人流较密的广场上嬉戏,与行人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年纪较大或对狗有心理恐惧的行人
因此,虽然缺乏直接证据,但受害人的陈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及其他间接证据足以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