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的地位、职责、素质及培养摘要:本文通过对工程项目总监地位的分析,简要论述了项目总监的基本职责和基本素质
同步对我国项目总监的培养提出了对应的处理措施
鲁布格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我国第一种运用世界银行贷款,并按世界银行规定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它于 1982 年进行国际招标,1984 年 11 月正式动工,1988 年7 月竣工
可以说鲁布格工程揭开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序幕
通过十数年的努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并正逐渐走向专业化、法制化、现代化的轨道
为了适应现代项目管理的需要,与国际通例接轨,推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面发展,按我国现行的法规规定,工程项目管理(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这一规定既赋予了项目总监对应的权力,也加大了总监的责任,同步对项目总监的素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规定
一、项目总监的地位项目总监除了具有 FIDIC 条款中规定工程师具有中间人、设计者、施工监理、准仲裁员和业主代理人的地位外,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还具有特殊的地位
项目总监是建设项目实行监理后,监理单位在该项目上设置的最高岗位职务,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根据委托人授权进行项目管理的总负责人
项目总监接受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的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委托协议
项目总监具有双重身份,一是监理单位派驻项目履行监理协议的全权代表和总负责人;二是项目法人通过协议委托授权的总承担人
项目总监在履行协议中必须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理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
项目总监的中心任务是全面履行协议建成工程项目,这也是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利益的结合点
在项目建设中项目总监饰演的是筹划者、组织者、协调者、监督者为一身的角色
因此项目总监的工作贯穿于一种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对项目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