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一、 招投标的有关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 ≧20 天 2、招标文献的修改:提交投标文献截止前 15 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 1~2 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献后 7~28 日内 5、投标人发出招标文献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献 7 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 14 天 ,订协议后 5 日内 7、银行或担保企业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完毕 9、确定中标人后 15 日内提交招投标汇报 10、发出中标告知书后起 30 日内签订协议 11、签订协议后 7 日内,建设行政部门立案 二、协议履行期内有关时间 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 7 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 48 小时内以书面确认
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规定,此规定 48 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动工,承包商至少提前 7 天阐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 48 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状况发生后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汇报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准时参与验收,须在验收前 24 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规定,延期不能超过 2 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状况发生后 14 天内汇报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 7 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竣工程汇报后 7 天内核算,并在核算计量前 24 小时告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汇报后 28 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 14天内予以承认 22、竣工验收汇报承认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汇报及完整资料,28 天内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