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操作手册本资料由幼教廖老师分享,如需全套请加扣扣:一零一四四八二八四一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二年八月说明一、本手册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园教育指南(试行》》中有关规定和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深圳实际,从操作角度对《方案》进行必要修订和补充,使评估指标更明确,更有针对性,力图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办园方向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促进办园水平的提高
二、2002年9月起,全市各类幼儿园使用《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学年工作自评和等级评估申报
三、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以《方案》中B级指标为评估标准,总分值必须达到425分以上,办园条件、管理与效益的达标度分别为85%,无零分项,其中“管理与效益”中“教育工作”分值为98分以上
四、必达指标(即★指标)达标度低于85%,即为零分,其中“卫生保健工作”必达指标达标度低于100%,即为零分
五、指标分值计算:备注中有规定项以备注为准,其余各项按要素平均分配分值
六、“剩余经费”是指幼儿园每年总收入中扣除经常开支后剩下的经费
经常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费用)和公用经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等)
七、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操作方法:以《方案》为基本依据,以本手册为操作依据
其中:“XXX内涵与要求”项以本手册内容为主,《方案》内容为辅;“XXX要素补充”和“修订”项则以《方案》内容为主,本手册内容为辅
八、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接受申报时间为每学期的第一周和第二周(即3月和9月上旬)
申报单位必须有近三年的自评材料,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向所在区教育督导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督导部门初审,由区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向市教育督导部门呈报
九、各区教育督导部门依据《方案》,参照本手册进行区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并对辖区内幼儿园的自评工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