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员责任制一、贯彻和宣传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组织贯彻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详细的执行状况。二、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和完毕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行。三、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或修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章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监督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五、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针对应急预案规定,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预案演习。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日志。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定期组织各分包、各专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及时整理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六、参与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商讨,参与生产会,及时提出安全面的问题。七、参与临建、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八、常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惩罚或停止工作。遇有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汇报领导,研究处理。九、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保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对的合理使用。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安全生产的状况,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提议。十一、 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记录、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负责人提出对应的处理意见。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