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六个月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14 名工作人员公告下六个月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措施》,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下六个月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高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规定的身体条件;(5)年龄没有特殊规定的,均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如下,即为 1994 年 1 月 1 日 至 1977 年 1 月 1 日期间出生的;年龄规定为 30 周岁如下的,即为 1994 年 1 月 1 日 至 1982 年 1 月 1 日期间出生的;年龄规定为 40 周岁如下的,即为 1994 年 1 月 1 日 至 1972 年 1 月 1 日期间出生的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招考岗位明确规定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对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曾在军队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10 月 31 日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招考岗位明确规定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应为 7 月 30 日前当年毕业的全日制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一般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贯彻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看待
招考岗位明确规定考生应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