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峰谷用电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用电管理,做好峰谷分时用电、避峰填谷工作,降低电力消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峰谷用电管理规定一、组织领导矿成立分时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某某任组长,某某、某某、某某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三井机电工区分管电气副区长及三电办工作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峰谷用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峰谷用电的统计、考核和检查工作
办公室设在矿三电办公室,某某任办公室主任
二、峰谷时段峰时段8小时800-12001700-2100平时段8小时1200-17002100-2400谷时段8小时000-800三、峰谷分时用电安排(一)原煤生产用电管理1、三井井下各水平主排水泵一律在平、谷时段排水,开泵时间某革井000-600;1200-1400;东城井000-300;1200-1400;某某井000-300;1300-1500
如因生产或事故急需在峰期排水,则应由矿(井)调度室安排
否则,对水泵司机每次罚款200元
2、主井绞车、井下运输皮带、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综采工作面早峰800-1200原则上不准生产,进行设备检查、检修、维护工作
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主管100元,罚集体1000元
主井绞车在生产允许的条件下每天在1700-2100之间停钩2小时
具体停钩时间由矿(井)调度室安排
3、副井1230-1430为停钩检修时间,930-1030、1800-2000为停运时段
停运期间因特殊情况需上下井的,必须经矿(井)调度室同意方可走钩
在其他时段如无物料提升,每罐乘人数不得低于规定乘人数的1/3
否则,每次罚把钩工、打点工各100元
4、压风机在满足生产用风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运行台数
正常情况下开一台机,交~时间停机1小时
严格控制井下风泵的使用,确需使用风泵的地点,必须由使用单位申请、生产部确认,经机电矿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5、矿(井)调度室应科学、合理调度生产,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