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为加强全县住建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全县住建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动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提升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组全面负责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讨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主要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写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任务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 (一)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建筑物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和教育、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责任单位: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法律规范房屋建筑改造行为。制定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安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和节能改造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责任单位:建管股) (二)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和应急处置工作。物业管理中心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 2、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强化“1+N”责任,压实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