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提升科技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企业科学研究、生产运营、项目建设和设备仪器等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应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科技文件
主要有产品生产类、科研开发类、项目建设类和设备仪器类等档案
第五条 科技档案是企业科技、生产活动的历史记录,是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对科技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科技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六条 科技文件的产生贯穿于企业科技、生产活动全过程,企业应将科技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纳入科技、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纳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职责,并进行相应考核
第七条 档案馆是科技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科技档案规章制度;负责科技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八条 企业科技职能或承办部门负责科技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负责按归档要求将系统整理后的科技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第九条 科技档案工作应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方法,为企业科技、生产活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见《中国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 科技文件的收集第十一条 科技文件形成公司科技文件的归档原则是谁负责的项目,谁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务必保证文件的齐全、准确
(一)下达科技、生产任务时,应同时提出文件形成与归档要求;检查科技、生产进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