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器通用技术规范采集器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1
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中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3)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标准技术参数表、项目需求部分和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目次采集器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591总则 612技术规范要求 612
1气候和大气环境条件 612
2 机械影响 612
3工作电源 612
4结构要求 612
5 绝缘性能要求 622
6 数据传输信道 622
7 接口要求 622
8 采集器功能配置 622
9 材料及工艺要求 632
10标志及标识要求 632
11电磁兼容性要求 632
12连续通电稳定性 632
13可靠性指标 632
14包装要求 633试验 633
1试验要求 633
2性能试验 633
3 现场试验 634 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