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协议书 4 篇入股协议书 篇 1 甲方:杜长军 乙方:许军 身 份 证 号 :6227221962052120XX 身 份 证 号 :622722197502121458 住址:泾川县荔堡镇沟圈村张咀社 地址:泾川县党原乡樊家村三社 经甲乙双方于 20xx 年 2 月 25 日共同商定,甲方将东运集团平凉客运公司营运车甘 l19046,华亭—西安当日往返班车与乙方入股合伙经营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车车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伍万元整(¥:3250000
00 元整),公司押线路保证金贰万元整,安全风险金伍仟元整,信用保证金伍仟元整,线路牌押金叁佰元整属甲方现金
具体协议如下: 一、入股概况:20xx 年 2 月 25 日杜长军将甘 l19046,华亭—西安营运班车的五分之一股份转让给许军拥有,许军出资陆拾伍万元整
杜长军拥有五分之四的股份,出资贰佰陆拾伍万元整
二、入股期限及债权:自 20xx 年 2 月 26 日起入股至车辆营运结束,如一方有特别情况或不愿经营
股权需转让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评估作价后转让经营,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自 20xx 年 2 月 25 日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从 2月 26 日以后的所有公司费用及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承担
三、盈余分配:从 20xx 年 2 月 26 日按股东所占比例同比例分配盈余,按月结算,按月分红
乙方在公司抵押三个月营业收入后,方可按结算分红
(例:20xx 年 6 月份分红 3 月份的结算分红,以次累推)
四、禁止行为:禁行股东与其他人经营同线路的其它车辆,禁止股东从事损害合伙车辆利益的活动,本车辆不承担股东于本车之外的债权债务
五、声明和保证:股东各方面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在此合作中,股东代表其家庭财产共用人,若任何一方股东遭遇不可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