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费自查报告(通用 3 篇)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财务室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20xx 年以来,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11.2 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1.3 万元,控制在了区纪委和财政局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宾馆为主的原则。区司法局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花园宾馆和新湖景宾馆按规定标准进行。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科室的业务由哪个科室的负责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好后交由局长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单到指定点就餐。 2、财务室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四单”齐全才予以核销。对月费用较高时,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法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组实行一月一监督,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予以教育,并由其个人承担进餐费用。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公务接待费自查报告 第 2 篇 7 月 15 日,接到广饶县财政局和广饶县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差旅费、会议费和接待费自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总务处主任、理财小组成员、报账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结合 20xx 年 12 月 17 日至20xx 年 1 月 15 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对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落实情况及 20xx年以来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并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的自查内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差旅费 1、城乡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是按上级要求和学校标准报销; 2、出差人员是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是自理。无下列违规行为: 1、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2、无实质内容的学习沟通和考察调研、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 3、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变相发放补贴。 存在问题:部分差旅费支出票据不够法律规范。 二、会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