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方法是实行预算管理,组织日常管理和进行财务分析,资金、费用和利润是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总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充实财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公司法》以及国家方针和政策
第三条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广辟财源,节约资金
第四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采用科学的经济方法管理企业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职责第五条各级财会人员,在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必须切实履行总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财产物质的收发和保管、资金的管理使用、款项的收支和结算,收益的取得和分配、费用开支和报销等各种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手续办事,不允许手续不清、经济责任不明的管理混乱现象
第六条对每项经济业务,以项目为单位必须填制会计凭证,按项目及时入帐,每月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帐薄必须及时登记,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不得漏帐、重帐、错帐,不得积压帐目,切实做到帐据、帐帐相符
第八条会计报表的数字必须真实,内容必须完整,说明必须清楚,编报必须及时
第九条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不得任意损毁
第十条制订成本管理制度,组织成本核算,编制、落实成本计划的预算,监督考核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要办理移交,并由财务与经营部经理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与经营部经理具体主持总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对工作要作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组织制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计划督促执行,并参予经营决策,审查和拟定经济合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学习和对会计人员的考核
第十三条会计人员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材料、商品、工资成本、利润、往来款项及专用基金等的核算,编制固定资金专用基金计划、组织流动资金供应、制订材料定额、参与财产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