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1 20xx 年 10 月 27 日,在翔安区马巷镇翔安北路与万家春路交叉路口,一辆闽 D68xx8 号(后挂闽 D7235 挂号重型半挂车)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向万家春路转弯时,与一辆闽 DNP763 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驾乘人员 2 人当场死亡,1 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本起事故由厦门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 年 10 月 27 日 00 时 35 分许,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刘迎超驾驶的闽 D68xx8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 D723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道路运输证仍属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沿翔安区 445 县道 1KM+400M 由西往东行驶至翔安北路与万家春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沿翔安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闽 DNP763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摩托车上驾乘人员安宏、杨传刚 2 人当场死亡,陈思受伤送医于当日 3 时 50 分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翔安分局、翔安区安监局等部门迅速赴现场处置及救援,协调安全布控及事故勘察工作;事故中送医者抢救无效增至三人后,市政府即时启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翔安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紧急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查验现场。翔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积极开展善后处理,做好事故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1.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07 月 2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20xx 年 07 月 10 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闽交运许可厦字 35020240xx93 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法定代表人:陈景胜。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湖路 688 号,实际办公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寨上西路 207 号。 该公司拥有运输车辆 11 台,持证安全员 1 人,制定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