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五保的调研报告 我县县域总面积 2165 平方公里,辖 8 镇 4 乡,97 村委会,15 个社区,总人口 31
6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 28 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1963 人
目前,我县有乡镇敬老院 12 所,集中供养 317人,集中供养率为 20%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情况和成绩1、政府重视,五保政策落实到位
自从 20xx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国务院新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后,我县、乡镇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高度重视,均严格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按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批准的程序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登记核实,对登记在册的五保对象,张榜公示,发放《供养证书》,全面落实供养政策
20xx 年,市政府将敬老院建设和农村五保应保尽保纳入市级“民生工程”后,县民政局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 20xx 年 10 月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金标准由每人年均 1620 元提高到 20xx 元
2、经费落实,居住环境有所改善
我县有农村敬老院 12 所,从 20xx 年起,县里加大对敬老院建设力度
20xx 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拔款 100 万元资助两个敬老院改扩建
通过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床位数达 50 以上的有 6 所
在敬老院里还设有伙食团、活动室,添置了电视机、冰箱、热水器、桌椅、衣柜、新床、新棉絮等生活和娱乐用品
敬老院对入住对象进行合理组合,编为生产经营组、文艺活动组,院务服务组,形成了自我服务自我进展的人性化管理模式,改善集中供养环境
我县民政部门在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同时,极积改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住房条件,在抓住灾后倒房重建的有利时机,投入大量资金,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进行了维修、改造和重建
共投入 210 余万元,对 165 户散居五保对象的房屋进行维修,维修房屋 313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