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拘捕”案的善后要“研究”到何时 2010 年 11 月 23 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赴兰州市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刑拘
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
事件发生后,社会舆论哗然
几天后,此案被定性为错案,王鹏被释放,并得到了千元的国家赔偿,但书面道歉和精神赔偿却一直没有兑现
对此,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 1 月 10 日称,目前“仍在研究中”
这起“跨省拘捕”案的发生及定性都过去一个多月了,警方当初承诺的书面道歉和 3 万元精神抚慰金却仍然没有兑现
这种办事效率与当初跨省拘捕王鹏的“雷厉风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承诺的事为何拖拖拉拉呢
警方称,“主要是精神损害无法确定,必须是精神有损害,才能赔偿
”据报道,王鹏前后被拘押了 9 天,外公还因为这件事突发脑溢血导致半身瘫痪……横祸突然飞来,王鹏的精神岂能没有受到损害
当初,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代表警方与王鹏及律师交涉时作出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承诺,显然也是认同了精神损害,现在怎么又说“无法确定”了呢
是不是因为“风头”已过,没有了压力呢
除了书面道歉以及精神赔偿,此案的善后,最重要的还是问责
依据错案追究制度,司法机关办了错案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吴副局长当初也曾主动向王鹏承诺:“立即撤销错案,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可至今也没有听说哪个责任人受到了处理,这又是为什么
这起错案并不复杂,吴忠警方到底要“研究”到什么时候呢
此外,警方曾声称,马晶晶先后几次到利通分局报案,也就是说,警方当初并没有受理,但最终还是立了案,这是不是因为受到了压力
对此,也应该有个说法
一个明显的自诉案件却动用公权力介入,吴忠警方制造的这起“跨省拘捕”案,错得非常离谱,影响极其恶劣
然而,这样一起全国关注的错案,在纠正之后竟然迟迟没有一点“善后”的举动――这,不能不说是对吴忠及其公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