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节日到、干部倒”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刹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之风,促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近日,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转发了武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的规定》,明确了 6 条纪律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
”毋庸讳言,节日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节日腐败已经成为不少官员的“节日病”,有的官员平时不敢贪,或者找不出借口腐败,一到逢年过节便开贪,调查显示,不少官员的腐败之路就是从节日收取礼金开始的,一旦尝到“甜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更有数据显示,70%至 80%的贪官有在春节等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
应该说,反腐是长期的系统工程,是不是节假日都要反腐,但是在腐败多发阶段的节假日,重点防范,重拳出击,大有必要
因此,无论是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 2011 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严防“节日腐败”,还是武汉相关部门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意在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官员打预防针
这次,武汉相关部门出台的 6 条纪律,可圈可点,一是从礼金和购物卡入手
不少官员天真地认为,逢年过节收收购物卡,无伤大雅,在人情往来的礼仪传统中,再正常不过,因此心安“礼”得,实际上这是错觉
早在 2001 年,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就发文表示,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收受任何形式的代币购物券(卡)
凡收受代币购物券(卡)的,要按规定及时上交,逾期不上交者,以收受礼金论处,对赠送者也要严肃处理
二是明确了严肃的责任追究
比如,领导干部违规收受,或决定、授意、同意赠送礼金、购物卡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