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荣辱之间 〔作者说明〕这篇文章是一九六二年写的
当时《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第二版刚刚出版 ,我正在重新学习
看到报纸上一封读者来信,有些感触,写了这篇东西
当时没有发表
一九六五年,我用其中一部分材料写过一篇《革命英雄主义的哲学》
不过《生死荣辱之间》还是有它自己的意义
后来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种文章当然不可能发表
现在,刘少奇同志的沉冤已经昭雪
我愿意用这篇文章来寄托怀念之情
《中国青年报》上登过一封读者来信,信上问道:刘胡兰和董存瑞这些人都已死了,人死后授予他们荣誉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问题,报上已经作了答复
不过,这是一个有关人生的根本问题
它是一个老问题 ,又经常是个新问题
特别在斗争尖锐的时刻,多议论议论,很有好处
下面就是我自己的一些感想,并不是答复读者来信的
“唯物”和“唯心” 有生就有死,这是客观规律
人死神灭,除了留下一个躯壳,什么东西都带不走,包括荣誉在内
这样看来,死后的荣誉确实没有什么意义
而且荣誉这种东西,只是一种观念既不能吃,又不能穿,不但对于死人没有什么意义,就是对于活人,用处也不大
这不是地地道道的“唯物主义”吗
可惜,这种思想,不管它多么注重实际,和唯物主义是绝不相干的
恩格斯早就说过:“庸人把唯物主义理解为大吃大喝、酗酒、虚荣心、荒淫、爱钱、吝啬、贪婪、牟利、投机倒把,简言之,即他本人暗中迷恋着的一切龌龊行为
”①只要剥削阶级和它的影响还没有消灭,这种庸人就不会绝迹
他们对自己所景仰的“唯物主义”,无不身体力行
什么正义、理想、荣誉,都是唯心主义
只有金钱、美酒、名贵的衣料,以及能够成为自己享受对象的种种“物质”,才是唯一至高无上的存在
不但这种庸人对于各种“物质”崇拜得五体投地,而且很多具有“高尚理想”的唯心主义者,在私生活上都是极其“唯物”的
尤其可笑的是那些伪君子,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平时装得一本正经,可是一到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