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协议书模板 8 篇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进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 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2、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 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进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