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4 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
1 甲方将位于南昌县蒋巷镇叶娄熊村的厂房和粮田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为 300 亩,每年 800 元/亩
2 本厂房属于承租方式一,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
1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种养殖场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
1 租金 租金为/年,每年在月份交租金
2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自来水供生产使用
2、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3、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四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 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有关部门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地方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