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外业核查意见的函》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督察核实工作中提出的意见要求,由州、县级二调办及作业单位对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的自查整改,保证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国家二调办外业核查结果,有我省部分县区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地类认定不准确,错误率较高,导致建设用地增加数量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存在建设用地扩大化倾向。部分县存在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综合过大,将将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周边的耕地和林地等调查为建设用地;存在将森林公园的林地认定为建设用地等地类认定错误;个别地区将工业园区内或用围墙、栅栏或铁丝网包围或部分已推土,现状表现为荒草地、裸土地或耕地的地块认定为建设用地。存在耕地地类认定错误,存在将实际耕种的耕地错误认定为荒草地或裸土地等用地的现象。存在“批而未用”图斑认定错误和违反规定现场补充 “批而未用”土地审批手续的现象。存在地方复核敷衍了事,未到实地进行复核拍照等现象。存在部分县干扰调查,擅自修改调查成果或借地方复核人为更改调查成果的现象。三、整改的要求1、各州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各县二次土地调查办和作业单位根据各县外业核查存在问题,仔细分析查找错误原因,对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检查,将影像和数据库成果一一对比检查,并实地核实,仔细分析查找原因,确保全面整改。2、各地要重点对国家内业核查提出的疑问图斑仔细落实整改,原则上不允许对非疑问图斑进行大范围的修改,现场核实确认为非疑问图斑的,必须要逐一列表说明修改原因并附实地照片,表中记录应与数据库修改情况一致。3、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形成外业自查整改报告,州汇总后,形成州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上报我办。4、对比各地已上报复核成果,自查修改率在 5%以下的县无需重新上报成果,可在报告中说明修改情况,并于统一时点更新时上报。对经自查存在问题的县,应将修改完善后的调查成果重新报送我办。各地要将自查整改成果应用到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库中。四、整改的方法1、各县二调办应督促作业单位仔细总结调查的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对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找出薄弱环节进行整改。2、各作业单位应结合国家提出的疑问图斑,对比影像图对数据库成果进行全面核对,提出“自查整改疑问图斑”并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