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 1 甲方: 乙方:职员 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的住宅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一事,经丙方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xxx 系 xxx 的合法继承人,向乙方转让的房产和宅基地和自留地是甲方拥有合法的继承权,xxx 的共同财产所有权人xxx 对本合同予以确认
二、丙方对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 xxx 合法继承财产予以确认
并对甲方出租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予以同意
三、甲方出租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使用期限为 50 年,乙方租赁期不超过甲方的使用期限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化重新约定
四、租赁费共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
00),该款中的 8000 元钱为甲方房产转让价款
该款中的 3000 元为乙方租赁该宅基地和自留地的租赁费
上述款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本租赁合同于双方签字付款后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生效后,土地仍然属于丙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乙丙两方不得对地上建筑的所有权主张权利
六、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如有土地征用或被拆迁情况,涉及该土地和房产的拆迁补偿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该宅基地和自留地及之上的建筑物享有转让、转租权利,如发生继承事宜,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甲方丙方无权干涉
八、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面积以甲方丙方提供的实际草图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 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 甲方宅基地及地上附属物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1、 租期 xx 年(xx 年 3 月 6 日—xx 年 3 月 6 日), 租期内甲方终止合同,包赔乙方全部损失
乙方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