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汇总六篇出租合同 篇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_ _ ___,房屋内附着设施及物品清单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每年(00 人
0 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拾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
第一次预付 月租金 元
后周期付款时提前五天支付,直到合同终止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互联网费;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房租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根据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根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