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租房合同汇总 7 篇出租租房合同 篇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有产权房屋 60 平方米,承租给乙方居住,乙方须遵守约定的下述事项: 一、 房屋租期为:2 年,自*年 8 月 30 日起至*年 8 月30 日止。 二、 房屋租金为每月 250 元(不含水、电等费用) 三、 房屋乙方只得用做居住,不得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 房租及水电费支付方式: 1、 签订租房合同时,乙方须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 2、 水电费在支付租金时一并提前按每月 60 元预付甲方,每半年按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后双方找补。 五、 乙方在租住期间须受护墙面及地面,若发生故意损坏行为,必须修复或赔偿损失。 六、 租期满后,若乙方还需继续租住,必须提前告知甲方,乙方有优先租住权,但甲方享有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用周期租金的权利。 七、 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支付另一方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 双方签字认可 甲方: 乙方:出租租房合同 篇 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已互尽说明义务,充分注意到合同各项条款,明确各自的合同权利与义务,且合同已真实反映双方意思表示。 1、总则 1.1,本合同的签署仅为双方就有关房屋租赁提供依据,甲乙双方除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外,均可继续在法律法规授权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甲乙双方并未通过本合同的签订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方面的合伙,联营,委托,信托等关系。 1.2,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乙方不作任何未明示的承诺,担保或保证。乙方不承担任何偶然的,间接的,附带的或未明确约定的违约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益损失,场地费用,广告费用及其他任何乙方所能预见范围外的损失) 1.3,甲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场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针对乙方对该场所的的出租行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会损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权益。 1.4,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将附近的,可能对乙方经营造成竟争的场所再租赁给任何与乙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单位或个人。 2、双方签约主体的确认 2.1,甲方确认其签订本合同的名称 ,授权签约代表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