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平公司张村矿“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管理奖罚办法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强化“一通三防”现场管理,狠反“三违”,杜绝瓦斯煤尘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瑞平公司张村矿“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管理奖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矿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罚款200~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加倍罚款
1、矿井“一通三防”责任制不健全或责任不明确,出现推诿现象的;2、新采区“一通三防”系统不完善,移交生产的;3、不按规定提取“一通三防”维简、成本资金,影响“一通三防”工作的;4、未按规定批阅通风瓦斯日报表,或对当天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没有签署处理意见,造成事故隐患扩大的;5、“一通三防”特殊岗位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的
第二条矿总工程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罚款200~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加倍罚款
1、矿井“一通三防”责任制不落实,造成隐患、事故的;2、矿井或采区通风能力不足,没有严格执行“以风定产”措施,超通风能力生产的;3、井下有关工作场所未按规定装设瓦斯传感器,断电控制,局部通风机状态监视及被控开关负荷侧状态监视装置的;4、二级以上自然发火矿井没有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又未采取可靠措施的;5、没有按规定批阅通风瓦斯日报,或对当天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没有签署处理意见,而造成事故隐患扩大;瓦斯超限事故不及时向瑞平公司汇报或隐瞒不报的;6、因“一通三防”措施制定内容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因“一通三防”问题处理、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造成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7、突出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道,又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中一段进风,另一段回风)的;采区永久风门数量超过15组的;8、高突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设置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9、高突采掘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