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户口介绍信办户口介绍信 1xx 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XXX,男,XX 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 xxxx 落户事宜
XXXX 公司 年月日 延伸阅读:单位落户证明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 2 年就业
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 2 年
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
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