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进展生产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
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进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
在坚持有利于企业进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进展都有很大帮助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
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进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 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而假如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