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邮 电 大 学校教发[]105 号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管理措施一、总则第一条 本创新性试验计划以能力提高为关键、工程训练为基础、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增进学生“理论—实践-创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鼓励一批有爱好的学生自主设计试验、自主完毕试验、自主管理试验,以激发大学生自主创新的爱好和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体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为保证创新性试验计划的顺利实行,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二、申报与评审第二条 本创新性试验计划面向全校范围的本科在校学生申报,重点支持创新性强及有助于创新试验教学改革的创新项目
资助研究领域重要包括:(1)电子、电气信息类;(2)计算机类;(3)机械类(包括机电、工业设计);(4)经济与管理类;(5)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类;(6)人文社会科学类
第三条 本创新性试验计划以项目立项方式申报,可采用个人申报或由不超过 4 人构成的创新团体集体申报的方式;原则上所申报项目与学校成立的学生创新实践基地业务有关的应有对应基地依托,并由基地负责管理;容许跨院联合申请项目
所申报项目的起止时间,以项目申请者尚能在校学习的最长时间为限,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1~2 年
第四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或团体)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二份;(二)指导教师签订意见;(三)第一申报人所在院审核签订意见并加盖公章,学院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将申请书统一报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四)项目管理办公室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重要审查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规定资助的范围、条件和形式等,确定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名单;(五)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重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以及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六)学校审批立项并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