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意向书集合 15 篇合作意向书 1 项目名称:“汽车轮胎智能监测系统” 甲方: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深圳市海盾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深圳市海盾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化基地,进行“汽车轮胎智能监测系统”的产业化实施,具体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将该项目技术作价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由甲方及参加研发人员提供技术服务,乙方负责产品化及市场营销的实施。 2、乙方每支付技术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给甲方,将取得该项目的 1%股权。乙方具体出资金额及控股比例,双方另行沟通并签定合作合同书,本合作意向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合同书签定后生效。汽车轮胎智能监测系统项目合作意向书 3、若乙方支付的技术费高于人民币陆佰壹拾贰万元,即乙方对该项目的控股比例高于 51%,甲方不得对项目剩余作价比例进行再转让等处理;若乙方支付的技术费低于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即乙方对该项目的控股比例低于 20%,甲方有权独自继续对项目剩余作价比例进行再转让等处理。 4、在合作意向书生效后,该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不得再对该项目的扩充版、升级版、变形版本单独转让,且对该项目的核心及相差技术负有保密的义务,违约将追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阶段性实施计划书。 6、未尽事宜,将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乙方:深圳市海盾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 代表签: 日期: 日期:合作意向书 2 甲方:xxx 乙方: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进展合作,深圳中宝天然生物科技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销售代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生产的产品授权乙方做为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 二、从签定本意向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试代理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试代理期内完成吨的销售指标。 三、定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产品清单,首批订购量最低为吨(共 9 种产品),同时向甲方提供试销期内的工作计划。 四、当试代理期满,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订购额,甲方有权取消同乙方合作代理的意向;若试代理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甲、乙双方签定正式代理合同,并发授权证书、授权牌。 其它细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品质的产品。 2、公司规定产品的保质期为二年,非质量问题不退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