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X X 论 文题 目: 专 业 学 号 学 生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论 文 完 成 日 期 20XX 年 XX 月 和谐社会中权利与权力的互动摘要:“权利”与“权力”是政治学讨论中常见的一对基本范畴,也是近些年来被我国政治学界所广泛关注的焦点。权利和权力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权力的膨胀会压缩权利的空间;而权利的过度扩张将导致权力的萎缩,国家会陷入无政府的动乱状态。本文分析了权力与权利的内涵及其特征,论述了权力与权利的辩证关系,从权利与权力的差异性中分析了它们的冲突及原因,以实现权利和权力的和谐统一。关键词:权利;权力;辩证关系;冲突一、权利与权力的基本理论1、权利概述及其特征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强调人权,把其作为反对封建势力、实现平等自由的思想武器,因此权利问题成为西方学者争相讨论的范畴。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权利的定义普遍有四种学说,即资格说、意思说、利益说、法力说。当前我国政治学界对于权利的定义更多是对上述四种学说的概括与折衷,但这些观点都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本人比较认可周永坤对权利的定义,他认为权利是“为社会或法律所承认和支持的自主行为和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表现为权利人可以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作为、不作为,其目的是保障一定的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在这里,权利主体已经获得承认与支持,可自由通过社会与法律的保障去维护一定的利益,这样这个定义就包含了上述各种学说的内容,在更广范围内给予权利的界定。根据上文对权利的概述,权利具备如下特征:(1)权利的基础是资格。权利主体是为社会或法律所承认与支持,有资格对规定下的所有物享有权利。比如,选举权意味着有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隐私权意味着有资格享有私生活的安宁与私人信息的隐蔽。(2)权利的前提是法律保障。权利在猎取法律的确定后,意味着独立存在的个体在法律上获得了认同。权利依赖于国家法律的确认,并以法律法律规范为载体保证其实现。离开了法律保障,任何权利都将化为乌有。(3)权利的核心是利益。权,意为权衡,度量标准;利,意为利益,益处。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无非是为了追求、实现并保障其获得的某些利益,以此满足其特定的需求。(4)权利以平等和自由作为行为准则。权利发生的前提是基于权利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在平等自由的原则下表达各自意志,拒绝出现强迫性的服从关系。因此,权力主体即可以自由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2、权力的概述及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