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协调的内容管理实践证明,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常常是由于信息不畅通,在建设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自行其事造成的
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通过有效地协调,使信息在整个工程建设的系统中得到良好的传递
尤其要做好与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的沟通管理
一、与业主之间的协调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尽一切努力促使工程按期、保质、尽可能低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业主受益
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及其驻工地授权代理的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
在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监理活动之前,应征求业主的同意
当业主不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或坚持不正当的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沟通、说服与劝阻的方式,不可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态度,必要时可发出备忘录,以记录在案并明确责任
但应坚持原则,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后再实施
否则监理工程师将失去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
监理工程师要以自己的工作及成果赢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这是沟通的基础条件
(1)与业主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总监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
(2)项目总监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
(3)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
(4)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
(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业主
(6)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7)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二、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机构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及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