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几种 一、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几种 1、两种,一种是划拨,另一种就是出让; (1)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地等
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用的; (2)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
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如何确认 1、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
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
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2、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 3、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
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 4、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合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