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与双赢家摘要:“债转股”是国家对陷入困境中的国企和国有专业银行的一项扶持政策
本文对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原因及严重性,“债转股”具体操作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产权及运行进行了探索,并对“债转股”后(特别在“入世”后)企业和银行的运行问题进行了论述
一、引言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为改善国有企业负担过重而实行“债转股”,这对于目前许多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和银行,无疑是一贴良药
国有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债转股”,就其资产的本质——国有性没有发生改变,因此,一般说来不会发生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企业和银行目前的这种困境有其历史原因,九十年代初已经初露端倪,一些学者当时已经提出过这种设想
但由于当时国有企业和银行的困境远没有现在这样严重,故争议较大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国家一项好的经济政策,仅只是为企业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要使国有企业和银行真正成为“双赢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二、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原因及严重性我国企业负债起源于80年代初,那时我国政府对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投资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动,由原来的国家拨款,改为“拨改贷”
当时有关部门看出了国家对国有企业投资方面的巨大“黑洞”,为了消除“国有企业投资饥渴症”而启动了此政策
但由于当时整个国民经济体制没有转轨,投资主体不明确,人们的认识水平也没有根本改变,国有企业根本没有风险概念,只要是钱,不管是“拨改贷”还是银行贷款,逮到就是我的,使“拨改贷”政策实施的结果有违于制定者的初衷
80年代后期虽然停止了“拨改贷”,由于当时的国有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但没有刹住“投资饥渴症”,反而因国家大大减少了对国有企业的投入,使大批国有企业负债过度,另外在确定负债种类的决策上也有失误
企业负债过度的问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的重视,到了90年代初越来越严重,竞出现了无资本金(或基本无资本金)企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