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_保险工作总结 **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仔细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 100 元补 30 元,缴 200 元补 40元,缴 300 元补 60 元,缴 400 元补 80 元,缴 500 元及其以上补 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0 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 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养。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 5 月 20 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别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 11 个乡镇的 323 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化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养,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舞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 20xx 年 12 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 124586 人,占市局下达任务 124500 人的 100.07%,其中 60 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 人。 20xx 年基金收入共计 4530.10 万元,其中保费收入 1765.44 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 1976.66 万元的 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 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 210 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1834 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149.95 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236 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77 万元;丧葬费补贴 22.65万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