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修 订起草审核核准日期页次章节内容一. 目的:为维护现行系统之有效且持续之运作,特订定本程序。一.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系统之内部稽核的实施与管理。三.权责:3.1 负责制订「年度审核计划」: 管理代表。3.2 负责执行内部稽核工作及及对被稽核部门之跟催作业:稽核小组。3.2 全公司各部门:被稽核部门。3.3 稽核结果的效果确认:管理代表。四.定义:内部稽核,由公司内部人员组成稽核小组,针对公司内部系统之检核,决定各项活动与相关之成果,是否与原先计划表一致及这些计划事项是否有效地付诸实施,且适时达成目标。五.内容: 5.1 管理代表指定专人成立稽核小组,统筹有关内部稽核事宜,稽核小组成员需施以必要之训练,使内部稽核系统能有效且顺利运作。5.1.1 稽核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A. 曾受内部稽核人员训练,且拥有证书者。其资格审定方式,依据「教育培训程序」方式办理。B. 对受稽核部门无直接使用管理权者。5.1.2 稽核时机原则上每半年至少一次。若需临时增加, 须经管理代表审决,认为必要时得实施临时稽核。5.2 管理代表依公司年度目标方针,拟定出年度稽核计划表,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分布实施。5.3 稽核小组依年度计划表所排定之进度,执行稽核作业,在每次稽核前,由稽核小组《稽核通知单》如(附件一) 发出并依《稽核核检查清单》如(附件二)各项内容执行。5.4 稽核完后并得由稽核小组与被稽核单位相关人员召开检讨会,有关各项不良问题点双方签认后,由稽核小组汇总,开立《矫正行动通知单》如(附件五),并复印三份。一份呈管理代表,一份发文被稽核部门,一份稽核小组自存。5.5 被稽核单位接到不良问题点之《矫正行动通知单》后,应于两天内对不良问题进行分析及所出纠正行动。5.6 各项稽核结果由稽核小组汇总,并作成《内部稽核核报告》如(附件四),呈总经理核准后,并列入管理审查会议进行提报检讨。5.7 稽核发现之不良问题点由受稽核部门执行正措施,完成后,另由稽核小组实施复核作业,相关《矫正行动通知单》送管理代表签核批示后归档。5.8 下年度审核计划之拟定,由管理代表于于次年 1 月中旬制订公布实施。5.9 有关本程序之内部稽核程序详如(附件三)。六.相关文件:6.1 教育培训程序6.2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七.附件: 7.1 稽核通知单(附件 1) 见 ISO9001:2000 KT-QP-01-02-B7.1 稽核检查清单(附件 2)7.2 内部稽核程序(附件 3)7.3 内部稽核核报告(附件 4) 7.4 矫正行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