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学 化 工 基 础 实 验 中 心管 理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2005 年 11 月目 录1、石油化工学院院长岗位责任制2、基础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3、基础实验中心管理规定4、实验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5、实验室工作人员规范6、实验课辅导教师规范7、师德规范8、高级实验师责任制9、实验技术人员责任制 10、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2、安全防火制度13、消防安全条例14、管理安全防火制度15、实验课成绩考核制度16、天平室规则17、实验室卫生制度18、实验室学生实验制度19、安全责任制20、大型仪器的维护保养制度21、教 学 改 革 规 划22、《基础实验中心》实验课成绩考核制度23、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24 其他文件石油化工学院院院长岗位责任制一、在院长和教学付院长的领导下,在学院党委的保证监督下,领导和主持全学院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实验室建设,后勤指挥和生活福利等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校长负责制和任期规划
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
对外代表学院,对内负责行政工作
二、负责制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研究生培养,实验室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
就学院的发展规模,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问题,组织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各专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其实施办法,经学院务委员会审议,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对教学,科研及实验室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对上述人员的晋升考核提出建议
五、督促检查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各系检查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六、组织自编教材讲义的编写,督促检查保证质量
七、负责召集学院院务委员会议,向院务委员报告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接受审议和咨询
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八、主持学院性学术交流,组织审查重点科研项目,鉴定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