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5篇第1篇示例:存量房交易是指已经建成并且已经有人居住的房屋进行买卖交易,这种交易方式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
但是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的交易问题,往往容易出现一些纠纷和风险
为了规范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监管问题,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一份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是非常必要的
一、协议目的为了保障存量房交易双方的权益,规范交易过程,降低交易风险,特制定此协议
二、资金监管账户的设立1
存量房交易双方应当共同选择一家有资质的银行,在其开设一个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名为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姓名
双方将交易款项存入该账户,并委托银行负责对资金进行监管
存量房交易双方应当在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行签订银行资金监管协议,明确资金监管的具体方式和程序
存量房交易双方应当向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行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产权证、身份证等,以便银行能够对账户进行合法监管
存量房交易卖方应当在符合交易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放行资金给买方,并向银行提交放款证明,以便银行对资金进行监管
银行在收到双方的解冻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资金进行解冻,并按照交易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买卖双方放款
存量房交易双方解冻后的资金应当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使用,不得私自挪用
五、违约责任1
如果存量房交易买方未按约定时间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应当支付违约金给卖方
六、其他约定1
存量房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资金监管账户的开户行申请进行解决
存量房交易双方未尽事宜的,可以另行约定
本资金监管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对存量房交易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2篇示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为了保障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确保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