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施工合同本部分的合同主要条款,并不表明以下内容为合同的所有部分,凡属以上部分提及而合同主要条款中未包含的,正式签订合同时仍然需要并入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招标人也可根据询标过程中的情况对本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第 200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履行地:浙江●杭州发包方:有限公司承包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净化车间工程二、工程地点:杭州市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根据发包方提供的“设计施工蓝图”及施工方设计的图纸和国家“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内容包括 彩钢板隔墙和吊顶、电路、水路、消防设施 地面、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动力照明 ,承包方就以上内容全部工程造价、质量、运输、工期、文明安全施工实行承包
且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四、承包合同价款1
本 工 程 的 承 包 总 价 为 : 万 元 人 民 币 ( 大 写 : ),此承包总价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完成合同、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补充资料、施工图纸、招标过程中乙方的承诺等规定范围和内容的全部工程的一切费用
除以下规定可以调整外,其余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承包总价则做出相应的调整
2设计变更:工程设计的所有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相应调整合同价,在竣工决算中支付
3 施工联系单变更确认:必须经甲方认可后,相应调整合同价,在竣工决算中支付
但属乙方投标时漏项、少算的工程费用不得追补
4凡上述工程涉及变更的,甲方代表和业主工程师现场只签证工程量,具体价格结算时确认,但确认价格的原则为:报价内有的项目按投标价(但不得高于工程期内平均信息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