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一、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 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组织起草国家标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项目编号为20091252-T-469,计划于 2010 年完成报批
本项任务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0)提出并归口
二、 目的及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经营的法律环境日益复杂
在世界各国,企业的法律监管环境日趋严酷,特别是上市公司面临的监管环境日益严格
这些情况使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发挥标准化手段的规范、权威、迅速、有效等特点,联合国内相关部委、企业,共同制定我国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标准,对于帮助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赢得竞争优势意义重大,从而达到全面提高我国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目的
同时,在时机成熟时可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法律风险管理国际标准提案,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领域走在国际前列
三、 标准制订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以下 3 个原则: 原则之一:标准的编写遵守国家标准 GB/T 1
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2000
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GB/T 2000
2—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2 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和 GB/T 2001—2001《标准编写规则》
原则之二:在 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框架下,结合国内成功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实践编制本标准; 原则之三: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注意加强与风险管理标准体系中其他标准的兼容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