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评价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价公司各检测单位的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加强检测单位检测装备配置与相关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单位间检测资源共享,构建公司、省、地三级质量检测体系,不断提升电网物资质量保障能力,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评价应坚持"求真务实、依规办事、公正透明、集体表决"的工作方针,遵循"标准统一、内容完整、流程规范、方法合理”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本导则规定了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评价的职责分工、评价内容、工作流程、评审管理等,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评价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网物资部是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订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导则、评价导则以及相关企业标准;建立相应的专家库,组建评审组对各检测单位的评价和对标工作,并对具体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五条国网物资公司协助国网物资部开展电网物资检测能力标准化建设相关指导、监督、检查及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中国电科院是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评审组的挂靠单位,负责协助国网物资部建立专家库,牵头开展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建立国网公司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数据库,依据评审结果定期进行检测单位能力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对各检测单位在能力评价及建设过程中的设备配置、检测方法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第七条省公司物资部负责组织辖区内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自评工作,并对自评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负责本单位检测能力自评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自评情况向上级提出相应检测能力级别的评审申请;负责配合评审组开展具体的能力评价工作,并提供评价所需的文件、资料、设备和人员等能力信息
第三章评价内容第九条电网物资质量检测能力评价工作涵盖检测单位的组织管理、质量体系、实验室环境、试验设备/仪器、试验方法和程序、试验人员、试验报告等各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