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安监局大力推动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区建设 为深化贯彻落实东政办发 [20XX]136 号关于印发《如东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如东县安监局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对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GB/T33000—20XX)》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法律规范,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一批、约束一批、提档一批、淘汰一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县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进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通过 2 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标准化建设推动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工贸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其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全县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力争 20XX 年底,一级标准化企业目标数达到3 家,二级标准化目标数达到 35 家,三级标准化目标数达到 100%。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驰名和著名商标”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的,予以优先支持或推举。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免检产品、质量信用产品的,予以优先支持或推举。对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不列入上述荣誉的参评和推举对象。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纳入到县级诚信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范围,并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申报创建省级诚信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推举。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市级诚信示范企业,要及时依法依规对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