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工程施工合同xxxx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第1节合同主要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得有关规定与团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团风县2017-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得批复》(团政函【2017】53号)及本工程得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4、设计单位:5、工程内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条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如下:1、开工日期:年月_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2、竣工日期:年月口3、总日历工期:120日历天。第三条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与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得法律、法规得要求。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得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与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得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与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与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第六条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元(大写)。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得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得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得签证及监理工程师与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得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得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沟、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1、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得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与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2、竣工结算以业主签批得中标合同内得工程联系单、变更通知书及工程增补通知单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为依据。对擅自变更及增减工程量部分不予结算,减少工程量不予补量。3、工程增减竣工验收按变更通知单与乙方投标时得综合单价进行决算.4、合同内得增减工程量决算按招标时投标人得综合单价计价与本合同中得第十九条第二项技术规定执行5、合同外得增加工程决算按乙方投标时同类工程得综合单价结算,缺项部分工程得综合单价,按甲方标底结合投标时下浮比率进行结算。6、所有工程量套价完毕后,一律按照招标文件与合同得约定得下浮比例进行结算。7、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所有得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第八条付款方式.本标段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50%后,预付工程款30%,县级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价款得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金得付款时间顺延。第九条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第十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标段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预防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得通知》团政府办发【2017】3号文第九条执行。第十一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与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条件;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得纪要、协议;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与招标文件;4、确定工程造价得工程预算与图纸;5、标准、规范与其她有关资料、技术要求;6、国家与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得规定。第十二条合同文件使用得语言文字、标准与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与省市现行标准与施工验收规范执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